澳门新葡官网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我校的人才培养政策,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澳门新葡官网进入的办学特色和实际情况,特修订《澳门新葡官网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将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标准化、规范化、定量化,把测评成绩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行为鉴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毕业鉴定等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测评细则体系共分两项基本内容:即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包括德育素质考评分和智育素质考评分,其中德育素质得分每一学期按照一门课程(2学分)计入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方法为当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含德育测评)获得的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即每门课的分数(含德育测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后所得的平均分。学生每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直接作为校内综合奖学金评定依据。

第二章    

一、德育素质评分

德育素质评分体系共分四部分,包括基础分部分、考察分部分、加分部分、扣分部分,考评采用百分制:最高分为100分,超过的按100分计算。学期考评分=基础分+考察分+加分-扣分。

()基础分部分(满分60分,综合以下六个方面的表现,由班级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小组认定)

1.思想政治素质

A类(9-10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参与各项政治学习,接受党课培训并顺利结业,相关课程考核良好者;(未上党课者9分以下)

B类(7-8分):积极上进,组织参与各项政治学习、讲座(如学校、学院组织的党校、团校培训、班会团会等),政治理论课(如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形势与政策课程和思想品德等相关课程考核优秀,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班级政治学习中发挥较大作用者;

C类(6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与学院、班级政治学习,相关课程考核合格者;

D类(0分):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政治学习,政治理论课、形式政策课和思想品德等相关课程旷课三次以上,上课态度消极不认真,甚至扰乱课堂纪律,思想觉悟低者。

2.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

A类(9-10分):担任社会工作职务,主动为搞好集体工作献计献策,乐于为同学服务,工作卓有成效,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活动,在活动中发挥较大作用者;(无任何职务者9分以下)

B类(7-8分):积极组织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态度积极认真,为班级活动出谋划策,在活动中发挥一定的作用者;

C类(6分):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一般,但能够较为自觉参加各类活动者;

D类(0分):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态度消极甚至造成恶劣影响者。

3.社会实践活动

A类(9-10分):积极认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赴企业参观学校、校外勤工助学等,有实践总结并获省级、市级、校级、系级奖励者;

B类(7-8分):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有实践总结,在锻炼中得到收获者;

C类(6分):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者;

D类(0分):不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甚至弄虚作假者。

4.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A类(9-10分):积极组织、策划、参加并获得优异成绩,对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B类(7-8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者;

C类(6分):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一般但能积极参与者;

D类(0分):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态度消极甚至造成恶劣影响者。

5.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A类(9-10分):主动组织、策划、参加各类义务活动和公共劳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献血、环保、捐献等),在活动中认真负责,主动搞好寝室(参加寝室文化节及获得各级文明寝室、标兵等称号)和其他公共环境卫生者;

B类(7-8分):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其他公共劳动,不怕脏不怕累,在活动中表现良好者;

C类(6分):参加义务劳动和其他公共劳动,表现一般者;

D类(0分):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公益劳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态度消极甚至造成恶劣影响者。

6.日常行为表现

考评成绩区间为0-10分:从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社会公德、爱护公物、团结友爱、见义勇为等综合素质表现七个方面予以考评。具体可参考:

A类(9-10分):在学习和生活中诚实守信、明礼谦让;与师生关系融洽;为班级争得荣誉或者为班里同学做实事;主动维持校园秩序,敢于同种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生活朴素,勤俭节约,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爱惜公物,随手关灯,节约用水,能主动拾起掉在地上的垃圾);敢于劝阻不文明行为,见义勇为;主动关心他人,帮助他人者;

B类(7-8分):在学习和生活中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具有较好的学生基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生活朴素,勤俭节约,举止得体;爱护学校和学院财物;待人主动热情,谦虚诚实,克己让人,关心同学,团结互助者;

C类(0-6分):以上7个方面表现一般者。

(二)考察分部分(满分10分)

1.在校住宿学生,由学寓中心每学期考核一次,并报学生所在院系。具体成绩和宿舍卫生检查成绩挂钩,由学寓中心、校院学生会生活部检查情况评定成绩。

    2.走读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在不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下每学期按6分计算。

3.凡低于6分者不能获得任何奖励评定的资格。

(三)加分部分(此项不设上限分)

1.集体活动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集体活动者每次可酌情加分。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政治、文体科技、心理健康、安全教育、澳门新葡官网进入指定的其他各种活动、自主申报的集体活动等。

1)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升旗仪式、形式政策报告、思想政治教育类活动、党课(凭党课结业证)、团课(凭团课结业证)加2/人。

2)校院一二九系列活动(如合唱、院级话剧比赛、海报、朗诵、配音等参考如下加分):

1)一二九大合唱,正式队员加5/人,获名次依次再加531分。

2)一二九话剧比赛:主演(3-5人),加3/人;群演加1/人。

3)英语文化节系列活动(如演讲、朗读、歌唱、话剧、写作、海报等参考如下加分):

1)英语演讲比赛,参加比赛加2/人,获奖分别再加321分。

2)英语歌唱比赛,参加比赛加2/人,获奖分别再加321分。              

4)校大学生科技项目、创新创业等比赛:加3/人(正式成员),获奖分别再加321分。

5)校、学院大型文艺演出(迎新、送毕业生);加2/人(正式演员)。

6)校科技文化艺术节、廉政文化、诚信校园行:加2/人(入围),获一二三等奖另加321分。

7)参加学院各类(设计、书法、绘画、演讲、朗诵、话剧、厨艺等)比赛,正式队员加1分,获奖再加1分。

8)由团支部、班级等向分团委或学工处申报有教育意义的主题活动(如团日活动、安全教育等),成功组织并实施,效果好,材料齐全,参与者每人加2分。

9)其它没有规定的院级活动,根据重要程度,每次向分管老师申请,结合活动类别,适当给予加分;代表学院参加并获奖的校级活动,凭奖状复印件向分管老师申请,结合活动类别,适当给予加分。

注;对以学生干部身份组织各项校、院活动,在职责范围内不加分。   集体活动分的上限为20分。

2.社会公德

1)与坏人坏事做斗争,主动维护社会(校园)公共秩序,揭发违纪现象者,由辅导员证明,并有证书或锦旗,加5/次。

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事迹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收受到表扬,表彰者,加5/次。

注:以上内容需有相关证明方可申请加分。

3.社会实践

1)平日及假期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实践单位盖章和社会实践报告者加3/人;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5/人。

2)有社会实践成果:学生创作的成果或作品在正式刊物发表者,标准为:国家级报刊、省级报刊、市级报刊、校级分别加分为10853分。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加10/篇。

注:以上内容需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申请加分。

4.集体表彰

所在集体(团支部、班级、宿舍)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称号及表彰的,集体成员每人加105432分。

注:以上内容需有相关证书复印件方可申请加分。

5.个人荣誉奖励

凡取得各类各级荣誉称号者,学生可以凭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向辅导员申请加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荣誉称号,加12分。

2)省级荣誉称号,加10分。

3)市级荣誉称号,加8分。

4)校院级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十佳,优秀学生干部加6/次,其它称号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文明学生等加4/次。

5)其它荣誉称号,根据重要程度,向辅导员申请加分。

    6.志愿活动

作为志愿者参加献血、学雷锋、援疆、支教、扶贫等志愿服务类活动者,加3/次 。

注:以上内容需出示志愿服务证件或受援单位证明复印件方可申请加分。  

7.学生干部

1)校、院、园区等学生干部组织:书记处、主席团、宣传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含年级团总支书记)加10-12分,副部长加8-10分,专业团总支书记,年级长大一加4-6分,大二以后加7-9分,各部门大一干事加4-6分,大二干事加7-9分(由各部门给予考核,并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等级予以评分)。

2)班级学生干部:团支书、班长加6-8分,委员加5-6分(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经辅导员考核,并予以评分。委员当学期承担较多工作且完成出色者,可酌情提高加分)。

3)校艺术团、广播站、轻院青年、国旗班、网促会以及其他社团,核心干部(大三)加8-10分,骨干(大二)加5-7分,成员(大一)不加分。

注:对于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以所任职务中最高分为标准进行加分,不得累加。每学期末,由个人提供材料,各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报所在主管单位老师签字盖章确认工作表现,合格以上者,给予加分。

8.身体素质加分

1)参加校运动会,正式队员加5分,获名次分别再加543分。开幕式、闭幕式方块队加3分,太极拳、健美操比赛,正式队员加3分,获奖再加1分。看台观众加2分。      

2)参加“三早一晚”活动,早操、晨跑活动出勤者每人每次加1分。加分依据为学生会或分团委相应负责部门人员考勤记录。

3)参加校、院各种体育类(三走活动阳光体育节、新生杯、趣味运动会、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比赛正式队员(包括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加2/人,获一二三等分别另加321分。 

9. 心理素质加分               

1)参加校心理5·25宣传月、心理健康宣传周嘉年华系列活动、心理情景剧比赛、“蒲公英”心理素质拓展项目:加2/人,获一二三等奖另加321分。

2)自主组织或参与学院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讲座、素质拓展、有奖竞答、趣味活动等相关活动报学院审批通过的,顺利完成并达到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效果的,加2/人,获一二三等奖另加321分。

10.其他加分

1)参加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同学,加2分/证(驾驶证、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2)雅思考试成绩6分以上,加6分;通过全国大学生六级考试,加4分;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国家组委会颁发),加4分。

3)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者依次加642分(国家、国家励志、单项奖学金不再累加)。

注:以上内容需有相关证书复印件方可申请加分。

(四)扣分部分(此项不设上限分)

1.凡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扣5/次;警告扣10/次;严重警告扣15/次;受记过以上处分当学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成绩为0分。

2.在课堂教学、各类学院要求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政治、文体、劳动、公益、团日活动等)等,迟到、早退者,扣2/次;上课时不能认真听讲,影响正常教学者,扣3/次;旷课者扣5/次。(依据任课老师;辅导员、纪检部、班级自查等综合考勤记录)。

3.宿舍卫生受校、院通报批评者(或集体),每人扣2分/次;无理由回避检查,成员每人次扣3分;宿舍规定休息期间,打游戏等影响他人休息,上网浏览不健康信息,受举办查实者,每人次扣5分;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者,扣10分,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处

分;损坏公务视情节严重扣310分。

4.艺术类专业教室卫生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班级,每人扣1/次。

5.团日活动考核不及格的团支部,团干扣5/人;团日活动二次不合格的团支部,全体成员扣5/人。

6.无故不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者(不交社会实践报告或

社会实践报告证明上无盖章者),扣10/次。

7.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能测试、临时退出已报名的运动会队员、方块队员、看台观众、表演团体,根据实际情况扣510分。

8.在校、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因个人原因迟到、无故缺席,并对活动进行造成影响,导致学院荣誉受损者,扣5-10分。

9.对不关心集体,不团结同学,不讲究卫生、班级、宿舍同学

意见较大者扣510分。

10.根据学院(分团委、学工办、辅导员)通知要求召开的各级、

各类学生干部工作会议,迟到者扣2分,旷到者扣5分。

11.有下列行为:有私自离校现象;包庇隐瞒他人违纪错误;违反实习、写生、外出考察纪律等。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名单,每人每次考评分扣6分,并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2.学生干部扣分:学生中出现重大恶性5事件不及时排解和上报,对工作不负责的学生干部,除取消学生干部加分外,扣除考评分10分,并给予严肃处理或处分,严重者取消其职务。

13.有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考评分扣310.

二、智育素质评分

以学生在学年测评周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课程原则上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体育课、心理健康类课程、外专课、重修课以及任选课成绩不计算在内),以参加正常考核成绩为标准(以补考、重修前的成绩为标准)。凡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成绩的课程,其折算为百分制的标准依次为:90分,80分,70分和60分,不及格一律折算为50分。智育素质测评分值为当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获得的考核成绩考的加权平均分,即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后所得的平均分。

 

学生德育考评与有关智育考评奖励的结合



内容

     

德育考评成绩

每学期思想品德考评成绩计入综合奖学金评定中的平均学分绩点之中。

年度考评不满90分者(2个学期的平均考评分)

不得作为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各类专项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的评比人选。

 

年度考评不满80分者

不得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人选,不得担任各级学生干部。

年度考评不满60分者

不得作为任何校内奖励的人选。

大学期间德育总学分不满32分者

不准予毕业。

 

 

第三章     

一、在校学生主管部门和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澳门新葡官网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二、学院负责活动的团学组织应及时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应及时记录并在班级进行公示。

三、本细则适用于澳门新葡官网进入全体本科生。每位同学应认真负责做好综合测评自评工作,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结合日常记录情况以专业为单位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成绩评定。

四、本细则由郑州轻工业学院澳门新葡官网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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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